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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这些有爱行动助你开启美好婚姻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时间:2023-02-13 17:59:57

原标题:成都高新区这些有爱行动助你开启美好婚姻


(资料图片)

成都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2月13日讯(记者 陈淋)“为你而来 为爱相遇”。2月14日将至,为了给计划在当天领证的新人提供更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成都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将在2月14日开启预约优先、现场排号办理婚姻登记服务,并将结合实际需求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此外,为了弘扬简约适度、现代文明的婚俗新风,南区政务大厅以及桂溪生态公园点位还将开展“文明婚俗新风倡议”签名活动,真诚邀请新人朋友们一起争做文明新人,共建和谐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成都高新区婚姻登记处还将联动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在桂溪生态公园登记点位开展小型快闪演出、现场抽奖等活动。同时,在南区政务大厅以及西区登记点位,也为当天登记的新人们准备了幸福礼包。

来成都高新区婚姻登记处,用最充满仪式感的方式,开启美好婚姻,迎接幸福明天!

小贴士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周六 (延时服务) :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预约途径

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婚事通

“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婚姻登记预约

3.办理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办理条件:

当事人至少一方常住户口在成都市,或至少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成都高新区并领取了有效居住证。

4.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双方户籍不在成都市的,需提供其中一方的有效居住证。由本人到婚姻登记现场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

5.现役军人注意事项

现役军人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有效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6.特别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图片来自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陈淋)

关键词: 成都高新 婚姻登记 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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